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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拉玛依市开展“禁实”工作专项检查
按照国家、自治区“禁实”工作安排,克拉玛依市被列为全国第三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,“禁实”时限截止到2010年底。
为按时完成“禁实”工作,近日,克拉玛依市经贸委会同市发改委、建设局、规划局、国土局、工商局、质监局等7家单位,对辖区范围内18家烧结砖生产企业开展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专项检查。此次检查组主要围绕“禁实”工作要求,重点对烧结砖生产企业的砖机生产设备、使用粘土情况、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及生产企业每年煤炭消耗、炉渣等废弃物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。
经检查,该市18家烧结砖生产企业使用的砖机设备均为45型或50型,符合国家“禁实”工作要求,未发现有使用“淘汰落后产能目录”中规定的设备。生产企业的产品主要以烧结多孔砖和烧结空心砖为主,废弃物掺杂比例均在30%以上,符合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要求。
此次检查对克拉玛依市的废物利用、土地保护和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