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关各处室、各直属(联系、代管)单位:
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安监局、公安厅等六部门《关于开展2010年“自治区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》(新安监政法字[2010]84号)和自治区经信委、天山区青年路街道办的具体工作安排,为进一步加强行办系统安全生产工作,经研究决定于6月份在行办系统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牢固树立“安全发展”理念,围绕深化“安全生产年”主线,以“预防为主、加强监管、落实责任”为重点,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,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活动,不断提高行办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,强化安全防范意识,增强安全防范能力,达到以活动开展促安全工作落实、以安全工作落实促业务工作落实的目的,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。
二、活动主题和时间
活动主题:“安全发展、预防为主”。
活动时间:2010年6月1日至30日。
三、活动内容
(一)认真宣传贯彻《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》。各单位、处室要在组织所属人员认真学习《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》的基础上,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活动。检查的重点是: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,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,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,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、整改落实等情况。行办领导、综合处将适时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现场督查。同时,要通过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,张贴安全生产标语、开办宣传栏、宣传窗、黑板报等普及安全常识,提高识险避险能力,增强责任感。
(二)无事故月主要活动
各单位、处室主要负责人尤其是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对本单位、处室所有岗位、设施设备、危险源点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,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,集中治理安全隐患,消除不安全死角。并认真组织开展“六个一”活动:即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: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活动、查找一个安全事故隐患活动、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片活动、当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员活动、举办一次安全操作标准化培训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加强领导,积极组织。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安排部署,本着“早计划、早安排、早落实’’的原则,层层制订安全月活动工作计划,确保“人员、经费、措施”的落实。
2、创新形式,提高实效。要在全面总结前八年开展安全月活动的基础上,突出“安全发展、预防为主”的主题,结合今年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,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,以群众喜闻乐见、易于参与的方式,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和教育培训活动,使宣传教育工作既有广度,又有深度。
3、畅通信息,及时总结。安全月活动期间,各单位要做到有计划、有布置、有检查,要有专人负责联络沟通,及时报送活动开展中的好做法。请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开展“自治区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情况(含文字材料和图片等)报送行办综合处,综合处将汇总上报自治区经信委。 |